一、入会条件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应是本学科及相关领域具有一定学术造诣的科技人才,且必须拥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的意愿。除此之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普通会员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成为普通会员:
(1)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药理学或相关领域的科技工作者;
(2)具有博士学位的药理学或相关领域的科技工作者;
(3)热心和积极支持本会工作并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高水平管理工作者;
(4)在读药理学或相关领域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2. 外籍会员
凡在学术上有较高成就,对我国友好,并愿意与本会交流和合作的外籍专家、学者,经本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备案后可吸收为外籍会员。
二、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入会自愿、退会自由(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
(二)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参加本会的活动;
(四)获得本会服务、活动信息及取得有关学术资料的优先权和优惠权;
(五)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2年不交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
(四)积极参加本会及其分支机构主办的各项活动(2年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五)积极承担并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六)积极参与本会建设、建言献策、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信息。
四、申请人通过学会官网注册并按照学会要求,如实、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提交入会申请。会员本人对其向本会提交的、入会后更新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由学会常务理事会授权学会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后批准。
五、会员有退会的自由,会员退会按如下条例办理:
(一)会员要求退会时,应书面通知学会办公室;
(二)会员凡触犯刑律或严重违反本会章程者,经常务理事会决定予以取消会籍;
(三)会员退会或被取消会员资格的,由学会办公室在学会网站上定期公布,其原享有的会员权利亦自动终止。
(未尽事宜请见《湖北省药理学会章程》)